原型模式
引言:
原型模式是什么?它是在什么场景下被提出的呢?本章节,我们将详细了解下原型模式。
在软件系统中,当创建一个类的实例过程过于昂贵或复杂,并且我们需要创建多个这样类的实例时,
- 如果我们通过new来创建类实例,这就会增加创建类的复杂度和创建过程与客户代码复杂的耦合度。
- 如果采用工厂模式来创建这样的实例对象的话,随着产品类的不断增加,导致子类的数量不断增多,也导致了相应工厂类的增加,维护的代码维度增加了,因为有产品和工厂两个维度了,反而增加了系统复杂程度,所以在这里使用工厂模式来封装类创建过程并不合适。
- 由于每个类实例都是相同的(类型相同),但是每个实例的状态参数会有不同,如果状态数值也相同就没意义了,有一个这样的对象就可以了。
- 当我们需要多个相同的类实例时,可以通过对原来对象拷贝一份来完成创建,这个思路正是原型模式的实现方式。
定义:
原型模式就是通过给出一个原型对象来指明所要创建的对象类型,然后用复制这个对象的方法来创建更多的同类型对象。
原型模式的两种类型:
object类的clone方法只会拷贝对象中基本的数据类型,对于数组、容器对象、引用对象等都不会拷贝,这就是浅拷贝。如果要实现深拷贝,必须将原型模式中的数组、容器对象、引用对象等另行拷贝。
深拷贝:
1、复制对象的基本数据类型的成员变量值。
2、为所有引用类型的成员变量申请存储空间,并复制每个引用数据类型成员变量所引用的对象,直到该对象可达的所有对象。也就是说,对象进行深拷贝要对整个对象进行拷贝。
3、深拷贝实现方式1:重写clone方法。
4、深拷贝实现方式2:通过对象序列化。
原型模式的注意事项和细节:
1、创建新的对象比较复杂时,可以利用原型模式简化对象的创建过程,同时也能够提高效率。
2、不用重新初始化对象,而是动态地获取对象运行时的状态。
3、如果原始对象发生变化(增加或减少属性),其它克隆对象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,无需修改代码。
4、在实现深克隆的时候可能需要比较复杂的代码。
5、使用原型模式复制不会调用类的构造方法。因为对象的复制是通过调用clone方法完成的,它直接在内存种复制数据,因此不会调用到类的构造方法。不但构造方法中的代码不会执行,甚至连访问权限都对原型模式无效。单例模式中,我们通过私有化构造函数来实现单例模式,但clone方法直接无视构造方法的权限,所以,单例模式与原型模式是冲突的。
原型模式的优点:
1、原型模式向客户隐藏了创建新实例的复杂性。
2、原型模式允许动态增加或较少产品类。
3、原型模式简化了实例的创建结构,工厂方法模式需要有一个与产品类等级结构相同的等级结构,而原型模式不需要这样。
4、产品类不需要事先确定产品的等级结构,因为原型模式适用于任何的等级结构。
缺点:
1、需要为每一个类配备一个克隆方法,这对全新的类来说不是很难,但对已有的类进行改造时,需要修改源码,即违反了OCP原则。
eg:
class Prototype
{
private:
string str;
public:
Prototype(string s)
{
str = s;
}
void show()
{
cout << str << endl;
}
virtual Prototype *clone() = 0;
};
class ConcretePrototype1 :public Prototype
{
public:
ConcretePrototype1(string s) :Prototype(s)
{}
ConcretePrototype1(){}
virtual Prototype *clone()
{
ConcretePrototype1 *p = new ConcretePrototype1();
*p = *this;
return p;
}
};
class ConcretePrototype2 :public Prototype
{
public:
ConcretePrototype2(string s) :Prototype(s)
{}
ConcretePrototype2(){}
virtual Prototype *clone()
{
ConcretePrototype2 *p = new ConcretePrototype2();
*p = *this;
return p;
}
};
//use
ConcretePrototype1 *test = new ConcretePrototype1("小李");
ConcretePrototype2 *test2 = (ConcretePrototype2 *)test->clone();
test->show();
test2->show();